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关于向第三方机构采购《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18


为推动高水平编制《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我局拟公开采购《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8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提供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采购内容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新会区委、区政府对于“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奋力打造“强区强镇富民兴村”的示范标杆,勇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都的排头兵,实现GDP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扣准“十五五”规划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重要规划的内在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十五五”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在对新会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立足新会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系统规划“十五五”时期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则、目标定位、指标体系、发展空间布局,综合提出重大发展任务、重大平台载体、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实施保障等措施,形成《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并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满足论证、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项目承担单位须对规划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成果要求:区“十五五”《规划纲要》文本、各阶段汇报稿及PPT;规划正式发布所需的解读文稿及PPT、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后的word文档(包含附件)。

  (三)报送与审查规定:我局分阶段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起草机构负责提供规划起草工作方案和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规划咨询、论证、评审、审议后,规划起草单位应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并形成正式规划成果(中期、最终),按规定时限报送我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规划编制关键阶段,项目承担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必要时与我局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五)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国家规划编制和相关政策,负责过副省级或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研究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10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比例不低于50%,研究领域应较为综合,能够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

  (六)质量验收规范:根据我局需求起草、调研、修改、咨询、评审、完善、定稿,经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印发实施。

  五、进度要求

  受聘单位需于20259月底前形成初稿,202510月组织国内相关领域专家举办高规格咨询论证会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11月通过专家评审会,20251130日前,形成区“十五五”《规划纲要》送审稿由区发展改革局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2026年初,报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六、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其秘密。

  七、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三)应聘单位应具有在市级及以上五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具有较大决策影响力的优先。

  八、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

  九、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5623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97510

  E-mail: jmxhfgj@163.com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中路12号粮食大厦6楼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股

  邮编:52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