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4
新会供电局、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江发改价格函〔2024〕2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发改价格函〔2024〕210号转发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