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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31
区殡仪馆:
现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制定江门市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24〕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制定江门市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
附件:240321江发改价格[2024]0321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制定江门市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的通知..pdf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