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7
单位名称 |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或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六)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办公信息化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管理。审查、上报交通建设、收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拟订有关交通资金分配计划,组织协助融资、引资。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实施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调研工作。 (三)基建管理股 贯彻落实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设计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等基建程序管理。负责所辖的路政管理。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施路产路权管理。负责公路行业的养护监督管理。承担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统计和调研工作。 (四)工程质量监管股 贯彻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领域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承担区管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五)道路运输管理股 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参与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本区道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港航管理股 负责水路运输和港口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相关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水路运输和疏运工作;负责水路运输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协助查处水上走私违法行为;指导本区水路运输、港口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按规定承担水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七)公共交通管理股 负责全区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工作,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法文件,拟订有关制度、标准规范、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道路、水路、轨道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公共交通衔接工作;组织大型公益性活动公共交通疏运工作;指导我区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八)地方铁路股 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的属地监管工作。协助上级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制度、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开展地方铁路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造价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程验收等工作。协助规范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秩序,配合指导、监督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运输服务、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做好与上级铁路监管部门和上级铁路集团等的协调和衔接,配合和协助做好国家、省铁路的属地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九)安全监督股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救灾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及综合维稳工作。 (十)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管理、监督交通建设资金、交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财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协助交通运输项目的融资、引资;负责货物港务费等规费征收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一)人事法制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青妇、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办理海员证的审核、上报和因公出访报批;负责机关党委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资格评审和交通工种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办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
单位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3号 |
邮政编码 | 529141 |
办公电话 | 6396880 |
传真 | 6396800 |
xhjtj@189.cn | |
网站地址 | 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jtysj/index.html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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