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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9-27

 

 

   

 

江门市新会区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或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相关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规划建设股、道运输管理股、港航管理股、公共交通管理股(地方铁路股)、安全监督股、财务审计股、人事法制股、综合执法分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会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编制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新会区交通运输管理总所、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新会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广东(新会)桥梁博物馆。

新会区交通运输管理总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及站场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机动车维修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和出租汽车管理等道路运输、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下设会城交通运输管理所、车站交通运输管理所、大泽交通运输管理所、双水交通运输管理所、三江交通运输管理所、罗坑交通运输管理所6个交通运输管理所。

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主要职能是:依法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所管辖公路的管理、养护、改造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地方公路的应急抢险;指导、组织地方公路养护中心开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新会区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与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前期筹备、组织实施;代表政府参与经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合作和管理;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债权、债券和债务;管理路桥收费站;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会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核算由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统一管理。主要职能是:承担所辖公路、桥梁及其他构造物的日常养护、加固、修复和巡查工作;负责公路机械设备、材料的保管和维护;负责所辖公路水毁预防及自然灾害应急抢修工作;负责所辖公路水毁预防及自然灾害应急抢修工作;负责公路技术数据采集统计上报和工程档案归档工作。

新会(广东)桥梁博物馆主要职能是:举办桥梁展览、普及桥梁科学知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

新会区交通运输局编制88人(其中雇员3人);实有86人;退休31人。直属单位编制126人;实有115人,退休59人;其中:总所57人,退休33人;公路站26人,退休14人;养护中心28人,退休12人;桥博馆4人。

 

第二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合计数如存在0.01误差,属四舍五入造成)

一、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8243.81万元,支出总计18243.8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928.34万元,增长37.01%。主要是1、交通运输支出:大鳌大桥连接线到大鳌圩段工程;南坦大桥扩建工程资金;省道 S271新崖线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S272睦洲渡口至九村段路面改造工程;新中一级公路大鳌特大桥工程资金;新会大道汽车总站路口至碧桂园路口段拓宽改造工程;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相关费用等。2、城乡社区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4、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等。

 

二、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不含上年结转部分)合计15174.1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683.09万元,占57.22%

2、事业收入2178.13万元,占14.35%

 3、其他收入4312.96万元,占28.42%

三、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不含结转下年部分)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307.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486.95万元,占29.31 %

2、项目支出10820.08万元,占70.69 %

四、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715.2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264.00万元,增长50.88%。主要是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增加。

五、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04 %。与2015年相比,增加3235.04万元,增长4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3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7万元,占0.19 %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64万元,占0.5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9.81万元,占2.75%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9.90万元,占0.80%

5、农林水支出0.26万元,占0.003%

6、交通运输支出8204.13万元,占93.97%

7、住房保障支出151.82万元,占1.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87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实际支出增加;实际支出有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此项目。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

2)其他共产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43.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会(广东)桥梁博物馆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正常性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万元,决算数为239.8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4.67万元,决算数为2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及比例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调整。

3)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去世,按政策发放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76.15万元,支出决算为6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正常减少及支出口径的调整。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3.92万元,决算数65.1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23万元,决算数2.38万元;

3)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2.42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安排农村公路道路水毁救灾资金。

6、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5361.42万元,支出决算82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增加、实际支出有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1.12万元,决算数为158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有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才以及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2)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3.58万元,决算数为63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有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3)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新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24.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4)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改建(项)年初预算为310万元,决算数为169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5)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716.80万元,决算数为7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有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6)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1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7)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248.94万元,决算数为22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98万元,决算数为37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9)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市公交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689.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公交车油价补贴。

10)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7.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出租车油价补贴。

11)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9.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安排上级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12)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1.55万元,支出决算1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性调整正常减少。

六、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23.5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3.64万元,支出决算为95.53万元,完成预算的5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安排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15万元,完成预算的73.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预算的20.0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内“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4.38万元,下降40.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5万元,下降55.1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8万元,下降179.96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内“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15万元,占9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8万元,占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6.1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系统各单位机要文件交换、执行公务、执法、交通安全运输生产、应急抢险、公路养护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养护专用车的燃油费、维护保养、保险、路桥通行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洽谈、考察调研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业务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批,共计1256人次。

八、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64.0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64.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02万元,支出决算为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交通运输 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航道建设和维护(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 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1万元,比2015年增加52.25万元,增长36.73%,主要是会城治超点投入运行,江门大道指挥办、深茂铁路协调办、区征地拆迁办进驻交通大厦办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基本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2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综合保障及公路养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