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03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粤运便函〔2022〕17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共7天)。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集体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3号
联系人:赵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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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会区2021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2.新会区2021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