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第16号)有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区三侨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于9月递交资料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经审核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集体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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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门市新会区三侨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