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维护良好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按照国家“双减”工作部署,为畅通举报渠道,现公布新会区“双减”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新会区“双减”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同时,为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方便群众咨询,特公布相关职能部门业务联系电话。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公布新会区“双减”工作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