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的办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我区民办教育机构(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应接受2018年度年检的民办教育机构31所,年检合格的25所,基本合格的1所,年检不合格的5所,具体名单及年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度江门市新会区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19年 7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