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08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新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需开展《江门市新会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本事项推进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简介
(一)决策事项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决策事项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三)决策事项内容: 本次江门市新会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建成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创特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将重点保障各学段的学位需求,合理确定配置标准,优化教育设施布局,促进教育设施高质量建设。
(1)规划范围:包括新会区行政区管辖范围。
(2)规划期限:2021-2035年。
(3)规划对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三个阶段;全日制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五个类别。
(4)规划策略:在设施布局上充分衔接区、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已批详细规划,根据发展定位、产业布局调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教育设施增量需求,并结合新会区城市空间发展总体格局,统筹规划教育设施布局,合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资源。
一是“保总量”:预测需求,提前谋划。与城市发展规律、人口发展趋势、用地规模布局等紧密结合,合理预留充足学位,通过新增学校和推动现状学校扩容补缺口,确保教育资源供给与城市发展相匹配。二是“优布局”:统筹协调,均衡配置。 按照“生活圈”理念,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服务半径为原则,系统优化各类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育设施均等化、精准化供给。三是“高标准”:分类施策,提升质量。新建教育设施按照高指标建设标准化学校;现状不达标的学校,有条件扩建或改建的,采用标准化指标改扩建;没有扩建条件的学校,按标准逐步缩减办学规模。
(5)教育设施规划总体规划:
规划至2035年,将建成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创特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阶段规划幼儿园共191所,提供学位约4.6万座;中小学阶段规划小学共83处(含小学、小学分教点及各学制小学部),提供小学学位约10.5万座;规划初中42处(含初中、初中分教点及各学制初中部),提供初中学位约5.4万座;规划高中18处(含高中、高中分教点、各学制高中部),提供高中学位2.87万座;规划中等职业学校3处,提供中职学位约2.4万座。规划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成为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
规划按照“近期按需预测+远期合理预留”保障学位供给。具体年度学位数量将根据实际适龄人口数及变化趋势综合调整。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本规划编制的态度;
(二)认为本规划编制对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
(三)认为本规划编制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四)对本规划编制及其稳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本规划编制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9月17日(共10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长按或用微信扫本公告下方(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二维码)填写问卷调查表,或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将意见反馈给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主体: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0-6623108
邮寄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葵安路8号
评估实施单位:江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 工 联系电话:0750-3160658
联系邮箱:wudanting@jmghy.com
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29号三楼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二维码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