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新会区教育局 | 1 | 安全保卫工作 | 1. 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 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生产考核。
| 教育局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新会区教育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 2. 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第十九条(安全标准); 3.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 |
新会区教育局 | 2 | 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 | 对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度检查。 | 经区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新会区教育局 |
1.《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第八点; 2.《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 3.关于我区2018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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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教育局 | 3 | 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1.民办教育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教育网站和网校的办学资格和是否有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 3.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办学和教育质量的监管情况。 | 教育局负有监管责任的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新会区教育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 号,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