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我局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实施情况
1.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局现有8类行政审批事项,均没有设置中介服务及收费,群众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我局通过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33宗,其中,予以许可326宗。
2.规范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教育行业执法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重新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原来抽查事项清单14项调整为3项。以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为主,抽查对象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及部分托管中心,抽查内容包括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等方面。2020年,我局依法及时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检查294次。
(二)执法信息公示情况
一是始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公示、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结果。选择网上申请行政许可的群众可在网上办事大厅随时查询整个办理过程和结果。行政执法实施结果严格依照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要求,在作出许可或处罚决定后4个工作日内,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网、江门市大数据中心、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根据《“双公示”目录清单》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决定22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情况按要求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录入,执法结果在江门市双随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江门网、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等四个平台同步公示。2020年,我局公开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13次。三是主动公开教育行政执法信息。我局行政执法全部事项的办事指南均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公布。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新会教育局门户频道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以及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和执罚操作办法等行政执法信息。
(三)规范执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我局需从事执法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局机关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共14名。三是规范化做实做细行政执法工作。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对需要现场核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如申请办学机构设立、合并分立及层次类别变更等,我局组织专家组,依法依规对办学场地、师资配备、安全要求、教材使用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行政检查调查取证时,做好记录、拍照等资料收集。未在整改期限内公示单位信息或公示虚假情况的机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引导其及时整改从而修复信用记录,促进民办教育机构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育法律法规专业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加强对我局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着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检查,按“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施,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与消防、卫生、工商、安监等多个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规范管理民办教育行业。
(三)加强执法过程的普法宣传
继续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向行政相对人解疑释惑。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把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行业法治环境。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