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涉爆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涉爆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排查整治民爆物品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事故隐患。
3月21日-22日,江门市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行动第二检查组到我区开展专项检查。我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陪同市检查组到双水镇、大泽镇、崖门镇、沙堆镇有关石场和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等多家销售、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针对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企业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企业风险管控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摸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情况,加强石场使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登记工作中的监督。
据检查组反馈,我区受检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较好,各项检查内容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较大以上安全隐患。
图为检查组到有关石场开展检查
图为检查组到民爆物品仓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