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政府网微信
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根据《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药生产条件现场审查的通知》(江经信产业﹝2016﹞94号)文件要求,近日,省经信委专家组对我区农得丰有限公司、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业开展现场审查工作,分别对0.2﹪联苯菊酯颗粒剂、90﹪芸苔素内酯原药、2.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等和生产现场开展审查。通过现场审查,专家组肯定了我区相关企业加强农药生产管理的工作成效,对进一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上图为农得丰公司生产车间现场
上图为大光明化工公司生产车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