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1-29
各有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局将于今年4月份组织企业参加“2015年香港春季国际灯饰展”和“2015年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以及相关展览的刊物、网站“三合一”或连带视频“四合一”等的模式市场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及时间:
2015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2015年4月6日—9日)
2015年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2015年4月13日-16日)
二、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三、展品范围:
灯饰展:分设如下九个产品专区:“显示屏世界”、“创艺廊”、“名灯荟萃廊”、“led及环保照明世界”、“吊灯世界”、“商业照明”、“装饰照明”、“灯饰配件及零件”、“专业及户外照明”。
电子产品展: (一)电子产品:视听消费产品、电子配件、个人电子产品、多媒体及娱乐游戏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通讯产品、保安产品、商贸服务等。(二)电子组件:各类电子元器件及配件、组件、电子材料、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及工具等。(三)家用电器产品。
四、费用:
灯饰展:为扶持产业发展,我区将对参展费用实行展前资助,参展企业申请1个展位只需交15000元人民币(原摊位费为5,220美元/个),每家企业限申请2个展位。同时,为加强区域品牌宣传,帮助企业多接订单,我区拟申请将展位统一安排在3号馆,并对我区连片展位进行精装和统一标识的特装。
凡参加展览的企业,原则上须额外认购与该展览配套之推广项目,服务包括:
(一)在香港贸发局编印的展览刊物《香港贸发局灯饰》(2015年4月号)上刊登全版彩色广告一期;
(二)在香港贸发局网站(http://www.hktdc.com)刊登20张产品图片作一年的宣传服务,邓白氏及sgs认证服务各一次;
(三)2015年4月春季电子及灯饰展“小批量展柜”展示;
(四)2015年4月灯饰展“专属qr码展示牌”买一送一。
上述服务制作总价为人民币19,675元,并委托江门市点石广告有限公司负责跟踪有关事项。
电子产品展:9平方米标准摊位的展位费为5,185美元。凡参加展览的企业,原则上要在香港贸发局编印的展览刊物《香港贸发局电子》(2015年4月号)上刊登全版彩色广告(含邓白氏及sgs认证服务各一次),认刊费用为人民币13,375元/版,或20,375元/版(含展览期间展馆内视频播放及“贸发网”上一年期视频广告播放费用)。认刊企业还可在香港贸发局网站(http://www.hktdc.com)刊登20张产品照片作一年的宣传。
《香港贸发局电子》杂志是电子展配套刊物,每期印量达3万多册。为扩大我区产品的宣传效果,香港贸发局届时将把我区企业广告统一标识编排在一起,同时免费加印2000本“江门电子特刊”在展会中分发。没有参展的企业也可认刊。
五、扶持政策:
我局将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各项资金资助。
六、报名办法:
由于展位有限,我局按照先报先得原则安排,请有意参展的企业分别填妥对应展会的《报名回执》(见附件),加盖公章,灯饰展于2015年2月13日前,电子产品展于2015年3月2日前报我局外贸发展股。
联系人:梁健平,黎仕庆;电话:6631069、6631070,传真:6639447。
附件:1、2015年香港春季灯饰展报名回执
2、2015年香港春季灯饰展报名回执
江门市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