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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2-28

各镇(街、区)经促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产字〔201510)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请各镇(街、区)经促局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企业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要求所有申报资料应当按规定顺序装订,对装订过于简单或用活动夹方式固定的申报资料一律不接收)。将《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表》、《进口贴息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及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局邮箱。

3、纸质材料全部盖公章,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清晰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4、报送时间及报送地址:报送时间为17日前,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补贴;报送地址:会城知政北路21号,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四楼外贸发展股;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外贸发展股联系。联系人:黎先生,电话:6631070,电子邮箱:mg0750@126.com

 

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