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国家机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新法治组[2018]3号)以及《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部署,结合《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粤普办〔2018〕15号)要求,现制定新会区经信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加盖印章)形式反映。
公示期限: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14日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21号510室。
电话:0750-6631039
电子邮箱:rs6631039@163.com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江门市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