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18
各镇(街、区)经济发展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金融局,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加强我省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的十一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商务资管〔2022〕11号)的要求,现将《江门市贯彻落实加强我省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的十一条措施》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积极收集有金融需求外资企业情况,上报我局对外经济管理股。(联系人:邱秀兰,电话:6631068)
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加强我省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的十一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商务资管〔2022〕11号).doc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