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5
各镇(街、区)、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更好发挥广交会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开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87号)工作要求,现将相关通知和《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江商务贸发〔2023〕86号,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大家。请各镇(街、区)确定一名相关负责人报送我局,负责属地企业广交会联络事宜。请各计划报名申报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线下展位的企业参加评分。
一、申报时8月14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需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封面、申请表、评分表必须盖章,申报材料必须均为正本盖章件,申报材料添加目录、隔页,申报材料排序请按《实施细则》中展位评审标准顺序排列。请各位参加评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评审工作通知和实施细则进行评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开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2.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4.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pdf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肖小姐 6631005,邱小姐 663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