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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02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4〕6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0750-6631067反映。
附件:有关项目情况表.docx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