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2021年,根据新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政工作依法开展、科学发展,现将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推进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调整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任副组长,成员有各股室负责人和学法骨干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必要的经费。机构的建立,为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规划。结合新法新规,区民政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和重点推进事项,明确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纳入民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三是保障普法经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的经费预算,落实到位。
(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一是常态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法、普法和执法活动的管理、指导,特别是对一些新颁布以及修正的重要法律,如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区民政局及时更新相关学习材料,使学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同时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集中学习,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领导学法。局领导采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自学与交流心得、讲党课等方式,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三是组织公务员进行年度“江门市干部学法考试”。让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法、自学、培训、讲座,牢记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素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四是持续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区民政局的行政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出具法律意见、审查文件与合同、承办其他法律事务和日常咨询,2019年至今,参与谈判、签约,提供专业建议意见或解决办法,涉及标的金额达950多万元,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
(三)创新法律宣传教育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区民政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民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一是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民生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利用清明节、重阳节、“六一”儿童节、“6·30”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社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以“群众需要什么,普法宣传什么”为核心,根据群众工作生活实际,突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重点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如低保政策宣传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民政业务主题宣传活动、“广东扶贫济困日”新会陈皮慈善拍卖活动、“送法下乡”活动、《民法典》专题讲座等,向社会公众和民政干部普及法律常识。此外,还充分利用节假日到公园、党员服务街、商场周边等人流较多的场所设摊开展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宣传,派发宣传册子、展出宣传图片、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咨询答疑等,让更多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用好“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法律五进”。依托《法律在线》《民声热线》《左邻右里》《每周说法》等节目,就老年人权益、慈善救助、婚姻登记、惠民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培育发展等民政热点专题与群众直接沟通,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活动;深入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开拓普法宣传阵地,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社工组织和村(居)委会在民政普法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利用入户低保核查、“平安通”平台和社工服务,就老年人权益、慈善救助、婚姻登记、惠民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培育发展等民政热点专题与群众直接沟通,宣传民政法规、民生工作,解答群众的疑惑,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达到内提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三是用好民政特色阵地。通过举办全区各镇(街)专题宣讲、召开政策解读会议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就区民政局出台印发《新会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会区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新会区葵乡慈善捐赠奖及冠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作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交流。探索完善“春暖行动”活动形式,为更多的低保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主动向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受害人庇护救助服务,形成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共同协作的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妇联、公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依法为受害人提供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为受家庭暴力困扰人员开展心理疏导、矛盾协调和法律维权服务。开展“村级换届宣传月”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村级换届纪律宣传工作,将法律法规宣传贯穿村级换届选举全过程,让换届纪律深入人心。通过“四工”结合进校园青少年服务项目,整合各方资源,结合禁毒宣传、普法教育、扫黑除恶、脱贫助学等主题开展讲座、义卖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扎实巩固法治成果
为确保民政部门法律法规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区民政局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增加依法行政透明度。区民政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将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在网上进行政务公开,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在基层民政部门的办公所在地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民政法规的实施内容和服务细则。二是完善责任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三是健全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法律在线、民声热线、政务网站等多渠道接受群众建议和监督。通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了解民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畅通复议渠道。2020年区民政局委托律师应诉行政登记纠纷一案,相应党组成员作为出庭负责人参加诉讼。
(五)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坚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二是深化基层治理。完成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任务,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村务公开“五有创建”活动、民主法治村的创建,规范村务监督;按照“九有”标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作用,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村民自治机制。三是继续优化养老服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区镇全覆盖,全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46个;实现长者食堂区镇全覆盖,全区共建成长者食堂25间。四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认真贯彻救助管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法规,不断提高低保、特困、老龄生活保障标准,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同时针对本地工作实际,在日常工作中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的探索实践,较好地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从2019年至今,为60名长期无法查找到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办理落户新会手续、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14名达到退休年龄的受助人员享受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五是完善社会事务管理。通过依法开展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促进了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通过依法治理、“中午不打烊”等措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规范了婚姻、殡葬等工作,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了工作开展。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21年6月1日开始贯彻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城通办”。婚姻登记实施跨区域办理便民举措,取消婚姻登记户籍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全面解决市民就近办理婚姻登记迫切需求,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跨省婚姻登记业务29宗、跨市婚姻登记业务20宗,跨区婚姻登记业务45宗。
过去一年,区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建设,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惠及民众。今后,区民政局将继续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使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建设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的“助推器”,让民政之法,真正服务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因局持有执法证的公务员数量不多,以及人员调动等因素,为加强执法力量,区民政局特成立“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分管办公室的主管领导任组长,整合全局资源,在各股室需要开展执法工作时,统一执法力量,全力支持区民政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除了将有限资源统一调配,股室结合自身职能,在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通过参与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视频会、执法流程视频会、认真解读司法部门发布的最新执法流程等形式,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执法流程。
二是行政执法案卷整理有待完善。
去年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实际工作,根据整改意见和要求,对案卷评查小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区民政局将严格按照案卷制作的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并结合案卷评查意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三是行政执法依据有待完善。
民政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较大,为民政行政执法过程、程序及处罚裁量等提供了参照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执法依据未够具体,难以操作。下一阶段将加强对相关依据的钻研,结合律师顾问制度,学深学透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因局持有执法证的公务员数量不多,以及人员调动等因素,为加强执法力量,区民政局整合全局资源,统一执法力量,全力支持区民政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并通过参与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视频会、执法流程视频会、认真解读司法部门发布的最新执法流程等形式,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执法流程。二是强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全方位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