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工作部署和精神,按照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民〔2020〕59号)要求,经区民政局联合区卫健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对提出恢复服务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新会区符合“六个有”条件的恢复服务养老机构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
1、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4、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江门市新会区康怡颐养院
6、江门市新会区慈爱养老院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