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29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总体方案》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网上申报部分)》测评体系中“大力推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宣传上墙、教育实践活动‘上心’”要求,区民政局于12月24日下午召集我区各镇(街)召开关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整改工作的会议。
会议提出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全区的大事,更是民政系统的要事,务必要将思想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局中来,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要利用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契机,指导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各村(社区)不能雷同、千篇一律且不够精致。各村(社区)要在村(居)委会办公场所门口外面显著位置(如:村务公开栏、宣传栏、LED屏幕)至少1处公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示上墙的村规民约要使用海报的格式(注意:内容标明“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需删除),不能有破损,不能统一模板(如乡村振兴考核时候派发的模板)。开展至少一场关于村规民约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区民政局将于近期组成暗访小组随机现场抽查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整改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村(社区)要求立刻整改。市民政局也将组成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暗访组随机抽查部分村(社区),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村(社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