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2-10
江门市骏凯豪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区地名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骏凯豪庭住宅区组团命名的申请”收悉。经地名委研究,报区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江门市骏凯豪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536932433,法定代表人:刘文生)在新会区会城街道今古洲06-01、08、16-02地块骏凯豪庭内4个组团分别命名为“骏凯豪庭云海轩”(Jùnkǎi Háotíng Yúnhǎi Xuān)、“骏凯豪庭景湖轩”(Jùnkǎi Háotíng Jǐnghú Xuān)、“骏凯豪庭君湖轩”(Jùnkǎi Háotíng Jūnghú Xuān)、“骏凯豪庭骏海轩”(Jùnkǎi Háotíng Jùnhǎi Xuān)。“骏凯豪庭云海轩”四至范围是东至银港大道,南至骏凯豪庭景湖轩,西至银海大道,北至贝沙湾小区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江门外国语学校;“骏凯豪庭景湖轩”四至范围是:东至银港大道,南至同庆路,西至银海大道,北至骏凯豪庭云海轩;“骏凯豪庭君湖轩”四至范围是:东至同安路,南至银海大道,西至同庆路,北至规划路(详见附图);“骏凯豪庭骏海轩”四至范围是:东至文昌路,南至银海大道,西至同安路,北至银港大道。
二、对该住宅区的广告宣传,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文件使用标准名称,不得增、减或更改文字,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名称及批准文号。接批复后,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联系有关门牌号码编排事宜。
附图:“骏凯豪庭”住宅区组团命名位置示意图
此复。
江门市新会区地名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新地名〔2020〕3号-关于同意“骏凯豪庭”住宅区组团命名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