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0
新民民〔2023〕3 号
全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区2023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慈善类(志愿类)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委托江门市翔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10月15日。具体审计时间由我局协调江门市翔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抽查社会组织沟通确定。
二、抽查审计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经新会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抽选,本次共抽查20家,具体名单如下:
(一)社会团体(11家)
江门市新会区众善公益慈善会
江门市新会区职工志愿者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义工联合会
江门市新会区粮食行业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电子商务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装饰建材行业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商会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烧腊行业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气象学会
江门市新会区足球协会
江门市新会区离退休教工联谊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
江门市新会区新时代文工团
江门市新会区晴天妇女法律服务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幸福寿星安老之家
江门市新会星光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葵乡企业家交流服务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基达龙舟俱乐部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少年宫
江门市新会区供销幼儿园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都会幼儿园
三、抽查审计内容
2022年度财务状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四、抽查审计重点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
(三)法人治理、执行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资金收支、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
(五)评比表彰以及涉企收费活动情况;
(六)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税收优惠资格、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八)依法开展活动、项目运作、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九)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情况;
(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抽查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可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二)请各被抽查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此次未被抽检的社会组织,也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形限期整改或依法进行处罚。
(四)本次财务抽查审计不向被审计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新会区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陈彩珠0750-6178988。
新会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民政局、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