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9-24
新民民〔2024〕62号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会区社会组织的监管,促进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决定于近期对新会区社会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随机抽取了一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三)法人治理情况;
(四)参与乡村振兴情况;
(五)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评比表彰情况;
(七)涉企收费情况;
(八)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社会团体);
(九)信息公开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2024年9月24日至11月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执法人员和被抽检社会组织协商),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对抽查社会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现场检查的方式包括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有关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社会组织档案,现场查看法人登记证、信息公开内容等。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栏目下(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mzj/)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行为,新会区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原件;分支(代表)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新会区民政局提出,由新会区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组:陈彩珠 0750-6178988。
第二组:冯晓萍 0750-6628309。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