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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新民民〔2024〕91号
江门市新会区新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东路26号”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西隅路40号2座201”。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捐助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