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5
各镇(街)公共服务办、财政所:
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5〕3号)等工作要求,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新会区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会区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docx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民政局 刘绍红,6628363;区财政局 陈翠碧,66123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