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04
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和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含2024年12月31日)在我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我局已于2025年3月发出了《关于做好新会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新民民〔2025〕17号)及延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的通知,并多次督促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做好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但经核查,至今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上述社会组织务必抓紧补报年报资料,以免对相关社会组织和负责人造成严重影响。补报相关事项特通知如下:
一、附件中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办结的社会组织,请务必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补报年报,登陆“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浏览器网址为: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在线填报年度报告资料并提交我局审核。2025年9月30日后仍不按规定办理年报的,我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的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二、连续2年以上(含2年)没有年报,且已无法正常运作的社会组织,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我局将按信用监管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年报咨询电话:6178111,1802963****。
联系电话:6178988、6628309、6628362、1802963****。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