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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1-24
新民民〔2025〕135号
江门市新会区广告协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世纪商业街1号301-02(自编)”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40号(厂房一)自编B102”。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