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09
2025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新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现将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区民政局通过“第一议题”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专题学习,组织全体民政干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9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思想根基。通过党组会、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民政干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等与实际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为民政事业规范化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以及市委“1+6+3”、区委“一园三中心”、招商引资提质年等工作安排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区民政局领导采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自学与交流心得、讲党课等方式,如3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区民政局贯彻落实意见,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为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民政局加强对学法、普法和执法活动的管理、指导,特别是对一些新颁布以及修正的重要法律,制定《2025年新会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新会区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学习材料,使学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符合新要求。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强机关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区民政局坚持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区民政局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出具法律意见、审查文件与合同、承办其他法律事务和日常咨询,截至目前,区民政局法律顾问累计办件100件,涉及标的金额达5121.79万元。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以高度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亲作表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部署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学法责任担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带领班子成员共同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推动局属下事业单位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宣贯”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属下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水平。在学法过程中,注重带头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深化改革、提质见效。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依托民政服务机构普法宣传文化装置、特色婚俗文化活动、社工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普法,提升群众对民政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落实2025年度新会区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2025年以来,区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提质见效,使法治建设成功惠及民众。
一是认真贯彻各项法规,兜底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根据《转发〈2025年江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公告〉的通知》(新民〔2025〕28号)文件,2025年新会区城乡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新会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520元,我区农村低保平人月均补差883.23元,城镇低保平均月均补差949.19元,高标准完成2025年新会区十件民生实事中“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100%”“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本地现行水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等具体任务。加强宣传并落实《新会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全覆盖保障措施》,扎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满足困难群众服务类社会救助的需要,我区建立以民政牵头,联合教育、人社、医保、残联等20部门合力,制定32项救助政策清单,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多样需求,推动“物质+服务”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提升民政事务服务效能。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跃升。组织婚姻登记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量。殡葬服务规范有序。全面规范殡仪馆服务与管理,聚焦财务、采购等关键环节完善4项规章制度,健全服务流程,制定遗体接运至骨灰安置全链条标准流程,推行服务清单确认制度,为群众提供温情服务。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发放资料9000余份,为5273宗业务减免费用532.53万元。地名服务效能增强。制定《新会区地名工作指引(试行)》,以标准化的工作指引,提高工作效率;审议通过道路命名1442条,其中城市道路85条,乡村道路街巷1357条。赋能社会组织发展。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许可清单,确保审批透明高效。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58宗、备案重大活动58宗。提升执法监管力度,实地检查区内2家慈善组织,推动1家作用薄弱组织注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氛围。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养老服务提质提效。出台《江门市新会区老年助餐服务提质行动方案(试行)》鼓励优质社会餐饮企业、连锁快餐店通过企业让利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全面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目前,新会区设有58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其中39家传统长者饭堂及助餐点、13家社会餐饮企业、6家养老机构对外开放食堂),实现镇(街)全覆盖,累计服务人次达31万。健全《新会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高龄津贴管理。修订完善《新会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住院免费及门诊优待医疗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新会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对本区户籍且年满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实行住院免费及门诊优待医疗。引导各镇(街)养老机构、长者食堂、社会工作站开展反诈宣传活动,2025年共举办宣传活动12场,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老年人群体的风险意识和反诈能力。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民政干部主动研究业务法治化的积极性不足,法治素养与工作需求脱节。例如在利用新媒体宣传政策法规时形式较为单一,未能适应“互联网+”的宣传需求。
原因分析:区民政局党组注重党员干部的法治素质教育,但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程度认识不足,存在 “重业务、轻法治” 倾向,将法治工作视为附加任务,缺乏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刻思考、长效组织与统筹规划,与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部分基层干部对民政各项补贴等审批流程不熟练,影响服务效率。
原因分析:区民政局对基层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形式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多以集中读文件、听讲座为主,缺乏互动式培训,且未建立有效的学习督促与考核机制,对政策内容的培训停留在表面。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局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抓部署、抓落实、抓考核,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普法阵地建设。区民政局将着力打造民政普法品牌,结合婚俗展厅等平台和民生实事项目各项工作,使法治建设成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进一步提升区民政局干部依法执法的能力与水平。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标准,严格办事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执法培训体系,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民政系统执法队伍。
今后,区民政局将继续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让民政之法能真正服务民生。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