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3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6〕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以顺利推进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准及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对象为我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应征单位需符合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关于评估主体的相关条件,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一)依法办理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广东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国标内容和相关要求;
(三)自愿申请,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老年人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应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室内物品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五)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评估机构,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新会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所有提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到邮箱:xhmzj@jiangmen.gov.cn。联系电话:0750-6628363。
1.《新会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5.评估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评估人员学历证明;
6.评估场所提供产权证明,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评估室至少一张相片;
7.信用证明(评估机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报告》,以上报告均打印后加盖公章);
8.《新会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告知书》(附件4)。
(二)信息公布。新会区民政局对申报机构相关资料开展审查核验,符合要求的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小程序分批发布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入选机构须严格按照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接受民政部门动态监督。对评估不实、违规收费、信息泄露等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新会区民政局将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确有需要增加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将参照本公告有关要求,及时在“民政通”APP或小程序更新。
5:GB_T 42195-2022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pdf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