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门市新会区向日葵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6-25
江门市新会区向日葵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侯工业开发区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办公楼内”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明德一路46号领誉骏景湾11座首层”。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捐助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