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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须知
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23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江门市新会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江门市新会户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补评为有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补贴标准: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22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280元/人/月;

  发放方式: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于审定合格后次月开始发放。补贴采用社会化形式发放,直接转存入残疾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三、补贴申请的两种方式

  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原件和社保卡原件(申请困难残疾人补贴,还需另外提交低保证等证明文件)向本区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签订残疾人两项补贴告知书(见附件1);

  微信小程序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委托代办人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行进行网上申请。

  (一)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

  (二)进入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页面:点击热门服务→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

            

  附件:1:残疾人两项补贴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