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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各镇人民政府,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办):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2〕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