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营造浓厚氛围,先后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全体宣讲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论述和《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做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将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纳入到法治建设的轨道上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同时,积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领会出台背景、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纲要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行政指南,对标《实施纲要》任务举措,把握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结合《新会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纲要相关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二、 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法治进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江门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江府〔2022〕144号)文件精神,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转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模式,积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二是我局承接了市级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种畜扩繁场、种蜂场)、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和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兽医实验室备案等3项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规范审批、严格监管、及时备案等。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以上事项的申办申请。三是“渔业捕捞许可审批”该项行政许可自《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后,原本由本层级审批的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捕捞许可证转由市级审批,按照规定我局不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四是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第三章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我局已及时更新实施清单并对外发布,做好相关的承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根据《新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新府办〔2022〕30号)要求,我局及时重新制定了《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新农农〔2022〕175号)。今年我局制定《2021-2023年江门市新会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新会区农业“政银保(担)”合作贷款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新会区第三轮“葵乡惠农贷”农业合作贷款实施方案》等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新会区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细则》、《新会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职权、通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制发,不存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超出职权范围、违反上位法规定、违法增加相对人义务或限制相对人权力等情形。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我局送审的《新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和《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等程序并全过程记录归档。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新农农〔2021〕6号),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4份、文件起草审核10份、合同审核8份、解答法律咨询12次、法治讲座1场、代理行政复议1宗。
(三)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职权范围,依法制定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设置“双随机”检查项目16项。年初制定经审查通过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布置了10项(含4项联合抽查)抽查任务,抽查对象囊括农业重点监管领域,今年共检查了58家次,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增强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有痕,监管有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办结的8宗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和33宗海综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部门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今年的行政执法行为没有收到被投诉或举报,也没有引发行政诉讼案件,1宗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最终以维持行政决定执行。三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今年组织14名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和按时做好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换发工作。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涉农系统共有49项职权事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1项)下放到镇(街)执法。为确保基层会执法、执好法,年前制定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期间共组织近10次与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协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及相互学习交流的活动,集中举办一场镇街农业执法业务培训,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四)多形式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复,切实改进工作。今年承办区人大建议7件,区政协提案17件,均已办结,办理回复满意率为100%。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对待司法检察部门的建议,及时调查处理,落实整改到位,今年收到司法建议1份,检察建议5份,均已按时按要求回复落实情况。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畅通咨询投诉渠道,通过接收政府网、信访管理系统、市长热线、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设立征求意见箱、电子信箱、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今年我局处理化解涉农信访案件9宗,依时处理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各类诉求共82宗,接到1宗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已及时给予答复,没有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制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工作业务,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单位及股室普法工作责任及工作重点,并及时将清单向社会公布。按照《新会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自主学法和在线学法20次,举办《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视频直播课》、《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场法制专题培训班和线上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同时,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农机“安全生产月”、业务培训、日常执法检查等,积极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普法速递》、《民声热线》和《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等法治节目和撰稿活动,今年,参与《民声热线》电台栏目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另外,新修订的《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局组织全区动物诊疗机构举办《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座谈会进行宣贯解读,加强行业法律意识。今年施行的《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部门门户网站等大众媒体向群众普及新法新规。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尽职履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得不够全面,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覆盖领域不够广泛。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作出以下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度,真正提升学习效果。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以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为抓手,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相关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将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执法质量;以执法信息化为载体,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效能。
(三)加强普法宣传,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务求覆盖各个领域,满足不同的普法需求,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气氛,大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