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涉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农产品的行政处罚案。
二、当事人:林锦胜。
三、听证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四、听证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农林新村2座)。
五、旁听事项:
(一)由于会议室座位有限,旁听人员有所限制,额满为止。
(二)有意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机关305室(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办理申请手续。
(三)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本机关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农林新村2座,联系电话:0750-6373078。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