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9-02
为做好2026年江门市新会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2026年江门市新会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种养结合)培训班的培育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培育机构参与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要求
(一)培训任务:
计划开设种养结合培育班暂定3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培育经费11.55万元(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90%;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具体培训工作按照《2026年江门市新会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实施,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育任务。实施过程及资金用途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培训内容:
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40%,培训内容:践行大食物观,结合新会区茶枝柑等产业发展,开展生态农业、林下种养等主题培育,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底线红线、职业道德、行业标准、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品牌打造等相关内容培训,增强经营主体可持续增收能力。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等,特别注重培育高素质青年农民、高素质女农民。
二、培育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四)培育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入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入库名单;
(六)承诺不将培训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的培育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于2026年9月9日前邮寄至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0-6662530。
(二)专家评审。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审,将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拟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承办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公示备案。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3天。
附件:《2026年江门市新会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