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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新会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25

各镇(街)农办,江门市小小疆土农业有限公司:

  我区于今年6月份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定为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单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通知》和《新会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需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建成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1家。

  根据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遴选程序,经发动申报、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等步骤,现确定江门市小小疆土农业有限公司为新会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