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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审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26

区财政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所(办):

  根据《关于印发《新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新农农函〔2021〕15号),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按有关文件要求和登记、公示、审核等程序报送的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即补贴种植面积)等材料审核,现将我区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的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核定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资金与户数结果:

  区农业农村局核定全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面积共81759.23亩,涉及补贴农户22729户。按区农业农村局核定的全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平均分配,补贴标准计算公式:每亩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元/亩)= 4979400(元)÷核定全区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81759.23(亩),我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60.9元/亩,补贴资金4979139.83元,剩余260.17元(详见附件1),为确保100%发放补贴资金,将剩余260.17元按补贴面积加权比例再分配给每个镇(街)最大的实际种粮农民(详见附件2),全区合计实际发放补贴资金共4979400元。

  (二)发放方式。区财政局通过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和组织“一卡(折)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补贴发放手续,并注意在存折、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中央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字样。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将本通知的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村、小组和农户,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请各镇(街)、村(含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加强对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


  附件:1.新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面积和资金发放汇总表

              2.确保100%发放补贴资金(按补贴面积加权比例再分配)明细表

              3.新会区各镇(街)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面积和资金发放明细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林珠宝,联系电话:6373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