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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民全域继续开展我区2022年红火蚁秋季统一防控行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2-11-07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了巩固我区以群查群防群控方式,全民全域开展2022 年红火蚁秋季统一防控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切实有效地减少我区红火蚁发生范围和发生程度,保障农林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办决定以“再群查群控”方式,全民全域继续开展我区2022年红火蚁秋季统一防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行动人和单位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村(居)委会

  二、全民再群查群控红火蚁区域

  新会辖区全域,包括:农地、林地果园、道路绿化带、河堤、水库、鱼塘基、撂荒弃耕地、公园、景区、城乡住宅区、民宅、校园、厂区、仓储、码头,公共卫生、通信、电力和办公场所等区域。(近期第三方开展4500亩的社会化服务防控红火蚁面积,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普查和防控)。

  三、全民再群查时间和方式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各镇(街、区)、各村(居)委会和区成员单位要100%发动本辖区的参与行动人和单位,对各自涉及的再群查群控红火蚁区域,全面开展网格化全方位普查,同步将各个参与行动人和单位的再群查红火蚁发生情况逐个登记,形成《新会区全民全域继续开展2022年红火蚁秋季统一防控行动清册》(下称清册,详见附件1),于11 月14日前将《清册》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其中:没有发生红火蚁的不需要登记入册;村(居)委会组织防控队伍统一防控,以及公共防控区域,可以村(居)委会为参与行动单位填报。

  四、全民再群控(免费发药防控)时间和方式

  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各镇(街、区)和区成员报送的全民再群情况、本批次防控药剂的发放标准以及防控药剂存量,按发生程度由重到轻的防控次序,通过中标供应商将第三批次药剂,相应发到有关村(居)委会、镇(街、区)或区成员单位,由村(居)委会、镇(街、区)或区成员单位分发、指导辖区《清册》的参与行动人和单位,在本时间内同时开展全民再群控防,同步做好《清册》的药剂发放和防控等信息登记,于11月20日前将清册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社会化服务指导和评估

  在全民再群查群控期间,中标供应商要按有关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强化对我区镇(街、区)、村(居)和区成员单位的红火蚁监测;提供红火蚁发生和防控面积的简易计算方法和药剂防控注意事项等简单操作说明,指导我区科学做好红火蚁群查群控工作;同步做好红火蚁数字化、信息化监测和防效评估,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新会区2022年红火蚁防控项目防效评估报告》(含区、镇、村三级红火蚁发生和防控情况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村(居)委会和区成员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压实防控责任,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确保全民全域同时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以广播、转发、张贴《本通知》等多种方式,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做到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统一防控行动氛围,积极参与红火蚁再群查群控行动。

  (三)强化监督管理。本《通知》的防控药剂原则发放给各镇(街、区)和区成员单位上报在册的参与行动人和单位,按要求开展行动,对不在册的,不予发放!各镇(街、区)、村(居)委会和区成员单位要做好红火蚁防控药剂的发放和使用管理,接受监督,防止发生虚报红火蚁发生情况、虚领防控药剂。

  (四)本《通知》剩余的防控药剂用作明年春季防控。


  附件:新会区全民全域继续开展2022年红火蚁秋季统一防控行动清册


(联系人:钟振山,联系方式:6373967)


  江门市新会区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