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定公告的《“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新会陈皮”证明商标授权使用及标识申领的具体要求。现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自公开之日起,新会辖区内符合“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经营主体可通过新会陈皮数字化溯源管理系统交易账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授权使用“新会陈皮”证明商标。咨询电话(上班时间):6373897
特此通知。
附件:“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新会区农学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