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办:
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积极发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指导做好市级示范社参与监测工作。
1.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组织符合条件并参加申报的农民合作社提交《2024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以各镇(街)农办文件名义将审核通过的农民合作社名单、申报材料报我局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2.请指导参与监测的市级示范社于2024年2月5日前将市级示范社信息监测表提交到我局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2.2024年江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表
3.参加2024年监测的市级示范社名单
4.市级示范社信息监测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黄国汉,联系电话:637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