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4-29
各镇(街、区)财政局(办、所)、农业农村办公室:
根据《关于联席审核<新会区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结果>的函》,各镇(街)对该函的附件材料进行了联席审核并对本辖区补贴户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已确认回复无误,综合联席审核情况,现将联席审核结果和下一步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联席审核结果
(一)核定实发补贴面积、资金与户数结果:
全区本次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共53053.79亩,补贴标准104.6元/亩,补贴资金5549425.98元,涉及补贴农户42080户。因小数点四舍五入问题,补贴资金按各镇(街)核实发放的补贴资金数据联席审核结果为准(详见附件1)。
(二)2025年核减补贴面积结果:全区本次涉及核减的补贴农户共248户,核减补贴面积186.11亩,核减补贴资金19467.24元。
其中:会城街道涉及核减补贴农户4户,核减补贴面积2.05亩,核减补贴资金214.43元;双水镇涉及核减补贴农户3户,核减补贴面积6.83亩,核减补贴资金714.41元;沙堆镇涉及核减补贴农户1户,核减补贴面积0.25亩,核减补贴资金26.15元;崖门镇涉及核减补贴农户184户,核减补贴面积87.23亩,核减补贴资金9124.4元;睦洲镇涉及核减补贴农户56户,核减补贴面积89.75亩,核减补贴资金9387.85元。核减原因是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新会区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25〕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等文件精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和资金。(详见附件2-4)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请各镇(街)将本通知的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村(含村民小组)和农户,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请各镇(街)、村(含村民小组)认真剖析和思考本《通知》的结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加强对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1.新会区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发放汇总表
2.新会区(核减)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会城、双水、沙堆)
3.新会区(核减)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崖门)
4.新会区(核减)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睦洲)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