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强市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农〔2017〕71号)的要求,为加快现代农业强市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纸质资料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档)报区农业农村局特色农产品保护开发股。
(联系人:刘春玲,联系电话:6373080,电子邮箱:xhtcg666@163.com)
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2017年农业强市市级补助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的建设内容:扶持产业园内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鼓励新会陈皮产业相关的加工企业引进使用先进的设施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
绩效目标: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新动能,实现农业强市目标。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配合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扶持产业园内新会陈皮产业相关的加工企业发展。
1.资格:新会陈皮现代农业产业园涵盖范围内的圭峰会城、新会经济开发区、三江镇和双水镇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会陈皮产业相关的加工企业。
2.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三产融合发展的企业,具有50亩以上的新会柑种植基地、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加工基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产品展厅。
(2)申报单位的产品自有品牌,且两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
(3)申报单位项目建设自筹资金不少于20万元。
(4)申报单位应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专人管理,设立专项资金的收支明细账。
(5)凡承担省、市级财政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本次不得申报。
(6)项目建设要求在2019年8月前完成。
四、项目资金用途
用于购置加工新会柑、新会陈皮相关产品的设施设备,重点补助购置开柑皮机、挖柑肉机、填茶机、柑茶烘干设备等。
五、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交给所辖(镇、街、区)的农业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特色农产品保护开发股。(联系电话:6373080)
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的同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2)种植基地、加工基地面积、产品展厅等证明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择优拟定项目建设主体1个,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3.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应提请区农业、财政部门进行验收。
六、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的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补助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附件:1. 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补助项目申报书
2. 扶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