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落实好《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专项—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林〔2018〕12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区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我区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配合中标供应商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我区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专项—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林〔2018〕1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区新会柑种植情况,为更好地加快推动和做好我区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制定本方案,并由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具体实施。
一、目标任务
建设特色岭南中药材新会陈皮(广陈皮)规范化生产区域,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产业化经营与开发,形成产业链完整、质量生产全程可控的中药材新会陈皮(广陈皮)产业综合发展体系,筑牢有广东特色的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实现中药材新会陈皮(广陈皮)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通过项目建设,引导新会陈皮(广陈皮)建立高品质示范园和示范片区,引导提升栽培环境水平、良种应用水平、健康生产水平、质量安全水平。
二、10个标准化示范园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我区柑橘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5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区柑橘种植面积复核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94号)以及《关于重新做好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柑种植面积上报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236号)等文件精神,确定的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单位分别为会城街道的天马村、东甲村、茶坑村、司前镇的白庙村、双水镇的沙路村、鱼冲村、蓢头村、衙前村、崖门镇的银湖湾和古井镇的古泗村等10条村(片区),建设种植面积11665.56亩,涉及种植户984户(详见附件1)。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水肥一体化设施补助
1.数量和资金
根据《实施方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要求,在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中安装7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灌溉首部和施肥机组),每套补助资金额为10万元,共70万元。
2.水肥一体化设施补助方案
本项目补助安装的水肥一体化设施只包含灌溉首部和施肥机组,不包括田间灌溉管网,其中灌溉首部安装设备包括主要由水泵、过滤器、管材管件阀门、等部件连接联通组成,水泵采用卧式离心式水泵,过滤器采用叠片式过滤器,保证灌溉用水供水压力稳定、水质达到肥水一体灌溉要求,首部配置联动电控装置,与施肥机组关联同步运行;施肥机组主机由“管路旁通型混肥结构” 施肥机、塑料储液罐、管材管件阀门等组成,在灌溉主水路中进行肥水混合,主机主水路流道接口2英寸,大流量,适合较大面积的灌溉,施肥机标配3个吸肥通道和8路控制输出(配套使用电磁阀进行分区轮灌可进一步扩大自动化灌溉施肥面积)。
3.补助安装点选定
(1)在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中选择单个种植户(以承包合同承包方名称为准,下同)种植面积最大且相连的为优先选择补助安装点,每个标准化示范园最多只能安装一套,优先选择补助安装点中面积最大前7个为选择补助安装点。
(2)每个标准化示范园中以单个种植户种植新会柑面积最大且相连的为第一顺序优先选择补助安装点,若其选择放弃安装则第二顺序顶上,以此类推。
(3)补助安装点的要求。补助安装点要提供安装场地及现场安装所需的水电等,要自行安装田间灌(滴)溉管网,最少可作业40亩,且在验收时保证能正常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则补助实施方有权拆除收回设备;积极配合农业管理部门的数据采集、现场示范与推广等活动;与补助实施方签订协议。
(二)宣传培训
1.培训对象。相关镇(街)、村农技人员及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区内新会柑种植户等。
2.培训内容。以“新会区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培训”为主题;不少于1位(含)具有农学类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进行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培训(每场讲课不少于1学时);制作并发放《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等相关资料不少于1500份,普及相关技术和知识;每个培训班悬挂培训横幅。
3.资金及规模。本单项资金安排3.5万元;涉及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镇(街)各举办一场,合计培训5场,培训人数不少于250人次。
(三)农资物化补助
1.补助方式、内容和标准
本补助以物化补助的方式,根据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种植要求及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新会区岭南中药材保护项目中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相关问题商讨会”会议记录,以补助平衡型复合肥和微生物菌剂为主,两类各选一种,各占补助资金的50%。
补助标准为建设种植总面积(11665.56亩)均分该单项资金总额(290万元)所购买的农资物化,物化补助数量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补助以500克为单位(小数位4舍5入)。
农资物化补助发放时间:自中标供应商中标15日内开始根据招标结果确定的数量实施发放;对发放限期内(自中标供应商确定发放之日起7天内)未领取农资物化补助的种植户,视为相关种植户自行放弃领取,不予另行通知,不予补发(任何人员不能代领)。有关未领取的农资物化补助由辖区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按各个标准化示范园单个种植户的新会柑种植面积(以单个承包合同为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再次发放补助对象,发放补助标准同上,直至将农资物化发放完毕。
2.农资物化补助对象、面积
补助对象为会城街道的天马村、东甲村、茶坑村、司前镇的白庙村、双水镇的沙路村、鱼冲村、蓢头村、衙前村、崖门镇的银湖湾和古井镇的古泗村等10个标准化示范园内,涉及新会柑种植户984户,补助种植面积11665.56亩(详见附件1)。
四、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资金总额为365万元,全部来源于省农业厅下达《2017年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专项》主要用于:(一)水肥一体化设施补助费用70万元;(二)5个相关镇(街)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宣传培训费用3.5万元;(三)农资物化补助费用290万元;(四)项目材料整理和验收等费用1.5万元;合计365万元(详见下表)。项目资金总额和物化补助数量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各分项资金若有部分结余,可统筹用于本项目的其它实施项中支出(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项目实施镇(街)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协助供应商做好项目工作,共同推进项目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资金规定用途、范围和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要求报帐。
(三)强化督导考核。我局和实施镇(街)农办加强对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通过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新会柑优质栽培技术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栽培水平,做辐射带动作用。
五、供应商的确定
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实施项目。
六、项目验收及报账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申请验收,物化补助要求在年度前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报账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报账。
附件:1.《关于确定新会区岭南中药材保护项目10个标准化示范园的通知》(新农农〔2019〕160号)
2.新会柑10个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陈哲东,联系电话:637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