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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信息更正、变更或死亡户转领事项列入常态化业务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12-21

 

各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和财政局(所):

根据《关于新会区2018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审核工作会议纪要》(2018-10),业经研究,由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将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农户姓名同音字、错别字等农户信息更正,银行信息变更和死亡户转领事项列入常态化业务。相关农户需主动前往属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经镇(街)农办和财政公示和审核后才可再次拨付补贴资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不按本通知申办的农户补贴资金,如果因上级清算款项,将不予发放。

 二、申办姓名同音字更正、姓名错别字更正或银行信息变更的农户:①需填报《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更正、变更或死亡户转领申报表》(详见附件1);②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各一式二份,③需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原件核对。村委会需提供原户主的当年登记清册复印件一式二份,作为佐证材料。

 三、申办死亡户转领的承领农户:①需填报《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更正、变更或死亡户转领申报表》(详见附件1);②需提交《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死亡户法定继承人转领意见书》(详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③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各一式二份;④需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原件核对。村委会需提供原户主的当年登记清册复印件一式二份,作为佐证材料。

 四、各村委会于每周一或周五将有关农户审核材料报送给镇(街)农办。各镇(街)农办和财政局(所)审核通过后,要将农户的姓名同音字、错别字等农户信息更正,银行信息变更或死亡户转领情况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工作日)。公示中必须注明公示时间、公示监督部门单位、监督电话等(详见附件3)。公示期满,各镇(街)于每月月底前,将无异议的有关农户审核材料扫描件,通过OA分别报送给区农林局和区财政局。情况公示交原件。

 五、为规范资金发放,各镇(街)统一使用(新财农〔2018〕102号)附件3《xx年度新会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镇汇总上报资金发放)》样式,于每月月底前将相关农户的补贴发放明细电子档报送区财政局、农林局资金发放,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区农林局,公示情况分别由镇(街)财政局(所)、农办用数码相机拍照存档。

 六、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对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更正、变更或死亡户转领申报表

     2.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死亡户法定继承人转领意见书

     3.新会区xx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更正、变更或死亡户转领情况公示

  

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

  

联系人:林芳源,联系电话:666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