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设备,发展设施农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19年以色列现代设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项目申报单位为江门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服务能力、管理水平较高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
(二)具有较强的资金筹集能力,能足额筹集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有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一般不低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额度。
(三)申报单位的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不低于50亩地,基础条件较好,具备配套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水源、电力等设施。
(四)示范基地的栽培模式必须科学合理,以色列水肥一体化设施须与其相配套,并配套施肥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的设计须由具备一定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
二、补助标准
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以色列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和技术示范推广补助,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报单位于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申报书、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一式四份)。逾期不受理。
2.项目建设期需在2018—2019年内建设并完成。
附件:以色列现代设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