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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综合示范绿色提质增效项目——“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第二批示范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3-18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双水镇、三江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和《关于印发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产业绿色提质增效扶持办法的通知》(新农林〔2018〕227号)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新会陈皮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计划安排“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园打造50个“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并把示范点建设成种植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环境干净整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高品质档案农场,并带动全区标准化种植基地的建设。根据“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第一批示范点申请,经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审核,有23家企业符合申请资格。为继续做好产业园“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的打造,现拟开展“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第二批示范点的申报。“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第二批示范点拟建设示范点27个,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

  请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的种植地必须在产业园内或产业园内注册个体和企业在新会范围内的种植基地,并在新会从事新会柑种植三年以上且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种植地合同剩余年限在3年以上。

  2.申请人须持有(唯一)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使用法律凭证,且土地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属本人承包土地的,需提供本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属非申请人本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需出具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原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人的书面授权意见。如果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签订的种植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不低于3年[原则上以镇(街)“三资”办备案的有效合同为准;属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行流转的,需到村、镇办理备案确认手续]。

  3.申请人种植新会柑的种苗来源清晰,种植园内生态良好、环境干净,无明显黄龙病柑树,并与产业园公司或陈皮行业协会签订只种植销售“正宗新会柑(新会陈皮)”的承诺书,无违反承诺书或被有效投诉的情况。

  4.申请人须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产业园的相关管理,没有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和环保处罚记录。

  5.申请人不能有违规建设“大棚房”情况和不能是区划定的农保区范围。

  6.申请人需承诺在2019年4月15日前达到以下要求:

  (1)完善三室建设。有较完善的简易检测室,配备速测仪等基本设备设施;有规范的田头档案室,要求有上墙的农产品质量控制规范(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投入品采购与管理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等);有规范的农资室,要求分类摆放,并有农资进出仓的记录档案。

  (2)完善档案建设。档案资料分类清晰,主要档案资料(包括: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检验检测报告、认证或荣誉资料等)齐全。

  (3)加入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资金补助标准

  每个“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补助资金10万元。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项目申报书(纸质资料一式3份)报所辖镇(街、区)审核盖章后,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李永昭,电话:6373021,邮箱:Lych9833@163.com)。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第二批示范点建设单位。

  3.2019年5月1日前,区农林局组织对“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按《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综合示范绿色提质增效项目“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后,确定拟补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新会陈皮产业园有限公司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综合示范绿色提质增效项目“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申报书

       2.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综合示范绿色提质增效项目“标准化高品质档案农场”示范点验收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