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我局《关于提供做好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情况的函》和《关于提供晚稻实种面积情况的函》,综合提供结果、行动要求、晚稻生育期和时间紧等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行动面积基础数据,有效落实、加快推进和顺利开展行动建设,业经研究,请各镇(街)和有关村委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落实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提前做好2020年我区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面积核定造册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实施行动后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动效率和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今年晚稻实种面积前七个村委会(见附件1),依据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晚稻实种等情况,负责对全村晚造水稻实种面积进行核定、公示、造册(附件2)。
本结果数据为优化实施方案和确定“建设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肥料物化补助面积(即示范面积)与对象的依据。
二、全区各村委会,依据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晚稻实种等情况,负责对本村每户种植者今年晚造水稻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的实种面积进行核定、公示、造册(见附件3)。
本结果数据为优化实施方案和确定“开展社会服务”,即开展无人机绿色防控水稻病虫害社会化服务面积与对象的依据。
三、各镇(街)农办,负责与自愿协作开展今年不少于早稻新增面积10%的稻稻菜(绿肥)双季稻轮作试点的早稻新增示范户,签订示范协议,并公示、造册(见附件4)。
本结果数据为优化实施方案和确定“开展稻稻菜(绿肥)双季稻轮作试点示范”肥料物化补助面积(即示范面积)与对象的依据。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村要以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本通知》和核定、公示、造册信息宣传到户、到人、到位。
(二)全区有关核定、公示和造册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10月9日止(含在村委会属地公示7天)。(公示样式见附件5)。
(三)种植者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的被核定、造册面积,不能再以个人姓名重复造册。
(四)各镇(街)、村要严把核定、公示关,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投诉,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国家补贴的违法违纪行为。公示期有异议的,需及时进行复核并修正完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异议。
(五)各镇(街)农办于10月10日前,收集、审核相关材料,上报我局种植业管理股,并做好存档工作。(上报材料包括《本通知》附件2、3、4、5、6的纸质材料、Excel电子文档和附件7公示照片)。
(六)请各镇(街)农办于9月30日前,通过OA填报《2020年新会区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经办人名单表》给我局种植业管理股(见附件8)。
(七)上述事项的肥料物化补助和社会化服务等具体补助(服务)标准、对象和方式 ,均以《2020年新会区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准,待定。
因时间紧急,请各镇(街)农办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1. 2020年新会区各镇(街)晚稻实种面积前7个村委会名单表
2. 2020年全村晚造水稻实种面积核定清册
3.2020年晚造水稻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的实种面积核定清册
4. 2020年开展稻稻菜(绿肥)双季稻轮作试点示范面积核定清册
5. 2020年各镇(街)晚稻实种面积前七个村委会的晚造水稻实种面积核定结果汇总表
6.2020年晚造水稻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的实种面积核定结果汇总表
7.关于提前做好2020年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面积核定造册结果的公示
8. 2020年新会区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经办人名单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梁湘怡,联系电话:6662996)